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东防办发〔2022〕15号
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为全面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入(返)衡人员报备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入衡返衡要主动报备。广大市民要增强防控意识,关注疫情动态。外省入(返)衡人员,省内有本土病例报告的城市入(返)衡人员,近28天有境外旅居史或近14天有高中风险区及其所在县(市、区)、封控区、管控区旅居史的入(返)衡人员,与感染者轨迹有重合交集的人员,健康码为"红码""黄码",行程卡显示前14天内到达或途经的城市名称标有"*"号的人员,高风险职业人员等重点返乡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宾馆酒店报备,并积极配合落实管控措施。在衡居民要告知在外亲朋好友,务必严格落实入(返)衡主动报备、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二、不担义务要严肃追责。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义务,没有第一时间主动报备的人员,或者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食宿等费用由个人承担,拒不缴纳的依法执行。凡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行程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健康监测要落实到位。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身体状况。外地入(返)衡人员,要按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中共衡东县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