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关于不主动报备人员集中隔离观察费用自理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为全面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筑牢全市疫情防线,现将来(返)常人员报备事项通告如下:
一、来常返常主动报备。广大居民要进一步增强防控意识,所有入(返)常人员均应在抵常后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所住宾馆酒店报备,主动告知相关旅居史,积极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对于提前报备,经分析研判有疫情传播风险应集中隔离的,隔离期间所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政府承担。
二、隐报瞒报严肃追责。对不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没有第一时间主动报备,或者谎报、瞒报、漏报、迟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人员,所产生的集中隔离费用由个人承担。对逾期不报、故意隐瞒造成疫情传播的或拒不配合落实健康监测措施等,将依法追究个人法律责任。
三、切实加强个人防护。请广大居民时刻关注国内疫情形势,及时告知在外的亲朋好友,来(返)常要主动报备,配合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所有来(返)常人员要做好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之一者,一定要戴好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医疗机构就医排查。
中共常宁市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