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公安局办理业务人员防疫须知(衡阳防疫规定)

社会热点2022-10-02 21:17:51佚名

衡南县公安局办理业务人员防疫须知(衡阳防疫规定)

  衡南县公安局关于来我局办理业务人员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为全面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疫情传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严格实行查验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戴口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渠道。具体有关要求如下:

  1、佩戴口罩。来我局办理业务人员须佩戴口罩并配合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

  2、出示行程卡、健康码。来我局办理业务人员请自觉出示行程卡、健康码,进行实名登记。

  3、健康码、行程卡异样者(14日内去过中、高风险地区),请自觉延迟线下办理,确有必要,请出示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检。

  4、对拒不配合我局疫情防控工作,故意阻挠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实施。

  衡南县公安局

  2021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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