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嘉禾县12月23日发布疫情防控最新政策
一、主动报告行程
从以下时段和区域的入嘉返嘉人员须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报告,并按要求积极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对不主动报备、不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或扩散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11月28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延安市、咸阳市旅居史;
12月1日以来有浙江省绍兴市旅居史;
12月4日以来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旅居史;
12月5日以来有广东省东莞市旅居史;
12月19日以来有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旅居史;
其他与近期官方公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黄码的入嘉返嘉人员。
二、主动核酸检测
凡从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省份的入嘉返嘉人员,均需查验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抵嘉后24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主动排查风险
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同时要主动开展相关涉疫重点人员排查,并与县指挥部主动联系,报告排查情况。全县居民如发现有相关涉疫重点人员也需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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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专题: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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