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致境外及湖北返石城县人员的告知书

社会热点2022-10-04 13:05:16佚名

赣州致境外及湖北返石城县人员的告知书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境外及湖北疫情输入风险,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和境外、湖北返县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应急指挥部18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告知如下:

  1.鉴于当前境外及湖北地区疫情形势较为严重,所有疫情防控期间有境外旅行史(含在其他国家停留、旅游、商务、探亲等活动)和滞留湖北入赣返县人员进入石城县,须在计划返县前将本人及同行人员的基本情况、入境时间、乘坐何种交通工具、14天内途经国家或地区、到达前14天健康状态等信息提前3天向所在的村(居)、社区及县疫情指挥部报告(0797-5712345)。

  2.所有入县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以及滞留湖北的入赣返县人员,在入赣前进行“赣通码”登记,如实报告个人身份信息、入赣目的、健康状况、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等,并在入县后自觉遵守我县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3.对2020年3月1日以后入赣的境外归国人员、外籍人士,及滞留湖北入赣返县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或查验个人健康码、提示有风险的人员,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并接受核酸检测。对查验个人健康码、无风险提示的湖北入赣返县人员,实行居家健康监测。

  4.境外及湖北返县人员返县后应第一时间主动向村(居)、社区和县疫情指挥部报告,对刻意隐瞒境外及湖北旅居史的,入县前不及时报告的,有意规避我县隔离管控措施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请广大群众积极报告有关人员线索,经县应急指挥部核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0元/例的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5.2020年3月13日发布的《告知书》,与本《告知书》不相符的,以本告知书为准。

  石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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