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属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推进重大项目复工开工的通知》(赣府厅明〔2020〕19号)和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赣市府电〔2020〕3号)文件精神,支持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复工开工建设,现就恢复全市采砂作业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20年2月19日起,各县(市、区)恢复已批准的河道采砂区采砂作业。
二、各县(市、区)要迅速安排力量,尽快恢复正常采砂产能,支持和充分保障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复工开工用砂供应。赣州城投集团要马上启动赣江赣州段临时应急采砂作业,优先保障市中心城区重点工程项目用砂。三、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重点办、市住建局等市直相关职能部门要立足大局,主动服务,准确掌握市中心城区砂石供需动态变化,及时调整用砂保供方案。
赣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