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企业用工人数备足口罩、红外体温探测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
2.在企业内设立独立的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按照工业园、乡镇(街办)的统一安排,确定具体的隔离观察地点并向当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备。
3.对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电梯、食堂、宿舍等生产生活场所及通风口、空调等关键位置进行全面消毒。
4.备足生产所需的原材料。
5.安排赣州辖区内、未外出、身体健康的员工返岗;人在湖北的员工一律暂不返厂;赣州以外的其他员工返厂后须由企业组织隔离14天以上,经检测无咳嗽、发热等症状后,再返岗。
6.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方案,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