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和扩散势头,根据江西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对赣州市多地小区、村组实行封闭管理。
截止目前,封闭区域内接受医学观察者已达到14天的医学观察期限,期间未发生新的病例,经评估已达到了解除隔离的条件。
赣州市共解除五个地区和村组的封闭管理:
赣州经开区新力帝泊湾小区1栋1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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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恒辉大景城7号楼
会昌县洞头乡官丰村
会昌县文武坝镇下半岭村
解除封闭管理后,各地区相关职能部门应继续加强疫情的监测,切实做好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增强广大人民群众防护意识,严格防范疫情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