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为严防疫情输入,现对从上海市、江西省南昌市、万年县、余干县以及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湖人员主动报备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4月10日以来,从上海市、江西省南昌市、万年县、余干县以及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湖人员,应立即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入驻酒店报告,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2.国内中高风险及其关联地区拟来 (返)湖人员,均应提前三天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或入驻酒店报备。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故意隐瞒行程,不按规定报备或拒不配合落实防控措施等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鼓励全县居民积极举报不主动报备报告以及其他违反我县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县指挥部办公室将对举报者予以500—1000元的经济奖励,举报者信息将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