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安排表(1月10日)
接种注意事项:
1.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48小时内不能进行核酸检测。
2.本次接种采取分时段实名制预约接种,请接种群众携带身份证,提前下载闽政通APP,扫码进场,并全程佩戴口罩。
3.3-17周岁人员请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本人身份证(无身份证请携带户口簿)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进行接种,如有预防接种证一并携带;港澳台3-17周岁人员请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本人港澳台居民通行证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或港澳台居民通行证)进行接种。
4.接种第二针的群众,如第一针不在石狮接种,请同时携带第一针接种凭证。
5.有接种计划的群众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预约:①团体预约:向所在地村(居)委会登记预约并领票,按村(居)委会通知的时间前往指定接种点,凭票进场接种;②平台预约:个人可通过闽政通APP或微信进行预约,并按预约接种时间前往指定接种点,凭预约码进场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