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恢复全国文明城市资格
8月20日,中央文明办印发通知明确,自2021年8月19日起,正式恢复福建省泉州市全国文明城市资格。
全国文明城市,简称文明城市,是指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市民整体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较高的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反映中国大陆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城市是全国所有城市品牌中含金量最高、创建难度最大的一个,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有价值的城市品牌。
评选标准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
思想教育深入细致,道德建设扎实有效;
创建活动蓬勃开展,人民群众广泛参与;
党政机关廉洁高效,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科教文卫体稳步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社会治安良好,社会秩序井然;
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态环境优良;
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居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