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启动公告(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
为实施南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征收土地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一)拟征地面积:0.3588公顷。
(二)征地范围:东至坑塘水面,西至园地,南至园地,北至园地,具体位置详见《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业务用房用地勘测定界图》。
(三)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石井镇仙景、和美村(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泉州海警局南安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建设,为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其他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1年8月10日至2021年9月10日由石井镇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石井镇人民政府和仙景、和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单位和个人。
由石井镇人民政府代表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土地征收法定程序。
特此公告。
南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