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福建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闽政〔2019〕11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泉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泉政文〔2019〕85号)要求,我市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2],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1月1日零时。一年多以来,我市各级普查机构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参与普查工作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艰辛努力和普查对象的积极配合,顺利完成了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市常住人口[3]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为8782285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8128530人相比,十年共增加653755人,增长8.04%,年平均增长率为0.78%。
二、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4]2959593户,集体户209861户;家庭户人口为8111003人,集体户人口为671282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4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少0.3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586453人,占52.22%;女性人口为4195832人,占47.78%。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9.3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提高2.00。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5]人口为1810831人,占20.62%;15-59岁人口为5811365人,占66.17%;60岁及以上人口为1160089人,占13.21%,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790577人,占9.00%。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6.1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10.5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3.01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情况
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921707人;拥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8378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168222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591607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5706人上升为10495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759人上升为12341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3740人下降为3605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29220人上升为2950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6]为9.30年,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提高0.52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70216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率[7]由2.16%下降为1.94%,降低0.22个百分点。
六、城乡[8]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012651人,占68.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769634人,占31.5%。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1262806人,乡村人口减少609051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0.1个百分点。
七、流动人口[9]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10]为3592797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11]人口为235159人,流动人口为3357638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677903人,增长23.2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143630人,增长156.92%;流动人口增加534273人,增长18.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