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起,教育资源相对紧张的青阳、梅岭、安海区域的学校、二级达标完中校初中部及各镇镇区学校,全面推行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其他公办学校将逐步推行凭父(母)“社保缴费凭证”入学政策。
2.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凭“社保缴费凭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户口簿》申请入学;不要求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校,同等条件下,持有“社保缴费凭证”的务工子女可优先入学。《居住证》、《劳动合同书》都办在同一所学校服务区,可方便孩子入学。
3.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升学,需提交《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和“社保缴费凭证”;来晋务工人员在晋江购房,凭房产、户口簿申请入学,可不提供“社保缴费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