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分区分级精准防控和加快推动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其中,在分类实施人员管控和上岗中明确说明:
(一)对来自疫情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健康监测,体温检测正常、无乏力、干咳等不适症状的,即可在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基础上出行和复工,用人单位需做好日常健康监督管理,一旦发现异常应按规范及时处置并报告;对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二)对来自湖北(武汉)及省外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应当自抵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解除隔离观察后、上岗前应进行核酸检测筛查;对来自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当自到达目的地开始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
(三)对境外入泉人员, 按照“外防输入”策略,落实口岸联防联控,无差别执行相应措施,组织专班做好入境人员信息登记、健康监测、跟踪管理、应急处置等各项服务管理工作;所在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要切实履行管理服务责任,对相关人员纳入网格化管理。
(四)对有外出需求或入泉返泉的人员,可通过手机“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作为证明个人健康状况电子凭证,在企业返岗复工、交通出行、进出小区等场合,运用“八闽健康码”亮码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