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兴县全域采取居民非必要不出村居、小区措施的通告
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各企业,广大市民朋友们: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即日起博兴县全域采取居民非必要不出村居、小区措施,严格控制人员流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1.全体居民除做核酸检测和极特殊情况外,一律居家不流动,坚决做到足不出户,各镇街、村(社区)加强人员管理、做好生活保障。
2.所有企业一律封闭进行生产,目前在厂职工一律不得离开厂区,不在厂职工一律居家、不得流动,企业加强人员管理、做好生活保障。
3.各镇街、各部门参与疫情防控和应急值守的人员禁止通勤,原则上吃住在单位或者居家办公,各镇街、各部门要加强人员管理、做好生活保障。
4.因从事疫情防控或民生保供必须离开居住地的,持单位开具的证明选择点对点路径通行;采购生活必需品的,由村委会或小区物业开具证明,定点定线采购;其他情况一律不予开具外出证明。全员核酸检测是筛查新冠病毒感染者,阻断疫情扩散蔓延的有效措施,请全体居民务必参加。采取拒采、漏采等方式逃避采集检测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逃避采集检测后确诊,造成疫情传播或有传播危险的,可能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请广大居民主动居家抗疫,积极参加核酸检测,并互相转告督促,如果发现上述违法情形,请及时拨打电话110举报。博兴县各级组织将全力以赴与全县人民群众共同面对挑战,克服困难,战胜疫情,共同捍卫我们的美好家园。以上措施自通告发布之日实施。
附件:1.证明(模板)
2.博兴县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咨询电话
博兴县委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