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岳阳县在外省返乡闭环转运集中隔离对象中发现2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周某、李某祥,10月7日20:20,岳阳县疾控中心初筛为阳性。10月8日0:30,岳阳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经专家诊断两人均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目前,2人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周某、李某祥的主要活动轨迹:
周某、李某祥于10月2日21:00从新疆喀什地区疏附县广州工业城坐大巴车(车牌:鲁CP2788)前往山东,10月6日15:30到达山东平邑县白彦收费站,16:30从山东平邑县分别转自驾。
周某自驾车(车牌:湘FFH66*,同车5人)于10月7日4:00到达许广高速新墙河收费站,随后闭环转运至岳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李某祥自驾车(车牌:湘F7E10*,同车5人)于10月7日6:00到达京珠高速荣家湾收费站,随后闭环转运至岳阳县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
岳阳县第一时间启动应急机制,流调溯源、隔离管控、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毒等工作全面开展。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居民及来(返)县人员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出入公共场所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严格落实“入县先报、入县即查即检即管”防疫措施。所有外省来(返)县人员应提前报备,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岳阳县,并在第一入口主动配合开展落地核酸检测。抵岳阳县后第一天、第三天需进行2次核酸检测,在第2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岳阳县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引导督促居民做好扫场所码、戴口罩、测体温等防疫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