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1.“应该办”但受政策变化或历史沿革导致事项办理出现障碍的;
2.申请人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办理或审批的;
3.派驻窗口无正当理由拒绝受理的;
4.所办事项与公开的办事指南和流程规定不一致,导致无法办理的;
5.职责不清无法确定承办部门的;
6.没有一次性告知需要提交的材料或补正材料,增加办事人跑动次数的;
7.超出承诺办理时限未予办结的;
8.申请人提出的业务咨询;
9.对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效率不满意进行投诉的;
10.属于服务范围以内的其他“办不成事”情形。
为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县(市)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及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分中心、出入境管理分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或办公室,依法依规、着重解决办事申请人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后,未能实现成功办理、成功审批或申请人多次跑未能解决的历史遗留或疑难问题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