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在净化教育生态上,要持之以恒抓好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取酬、与校外培训机构勾连牟利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查实一起、处理一起、曝光一起。
对存在6种违规行为的,严格执行降低岗位等级、撤销荣誉称号、两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处理,对严重违背教育教学规律、损害教师队伍形象、败坏社会风气的、累计两次参与违规补课的,均予以开除。
1.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要求、推荐、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社会人员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3.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或他人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4.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5.在职中小学教师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或租借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场所有偿补课;
6.在职中小学教师利用业余时间通过实体店或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形式向学生及家长有偿推销、讲授网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