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2年12月31日24时起解除渠县城区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货运车辆限行交通管制措施保留。
一、限行区域
(一)渠南街道及渠江街道禁行区域。318国道黄花大道南段路口——渠州大道黄花大道路口——黄花大道北段右侧辅道起点路口(上路口)、黄花大道北段营渠路立交路口(下路口)——庆丰大道北段流江路路口以内区域。
(二)天星街道禁行区域。文峰西路长青路路口——賓都大道西段庆丰大道南段路口以内区域。
二、限行要求
(一)全天禁止柴油货车和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砂石运输车辆在渠县城区限行区域内通行。渠县城区限行区域指《渠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调整渠县城区禁行规定的通告》( [2021]第16号)规定的货车限行区域。
(二)办理了民生运输车辆、城乡共同配送货车、邮政快递车辆、城市运维车辆、道路救援车辆通行码(证)的货车,按核定时间、路线和区域通行。未办理通行码(证)的上述货车可在当日22:00至次日7 :00期间进入渠县城区货车限行区域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