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0—24时,全国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报告新增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373例、无症状感染者1566例,其中湖南省新增确诊病例4例、无症状感染者18例。长沙市在密接人员中发现6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较为复杂,存在较高的疫情扩散风险。为严防疫情输入,浏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提醒:
1.省外来(返)浏人员、省内有本土疫情区县来(返)浏人员均需提前2天报备。近10天有新疆、西藏、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和国内其他疫情地区旅居史或与长沙市等地公布的病例活动轨迹有交集(详见附后)、健康码为红黄码人员,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配合落实相关分类防控措施。
2.“落地检”是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防范输入性疫情的重要措施。所有省外来(返)浏人员、省内有本土疫情的非高中风险地区来(返)浏人员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入浏后第一时间“落地检”并在72小时内完成第二次检测,第二次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来前不流动,不得进入公共场所、不得乘坐交通工具、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和聚餐,建议居家不外出。
3.中高风险地区、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县区旅居史人员需落实7天隔离医学观察;近7天内有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旅居史人员,严格落实闭环管理、隔离管控健康服务措施;近7日内有新疆、西藏、宁夏、内蒙古旅居史的货运司乘人员,必须在入浏交通卡口同时开展抗原检测+核酸检测,严格实施闭环接驳或闭环管理,卡口工作人员要实施无接触式服务,由报备的所属乡镇(街道)、园区派专门车辆引导装卸货,装卸货后闭环离浏。需要停留休息或暂不离浏的,司乘人员按省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4.近日,广东省韶关市一病例从外省返韶后,不佩戴口罩步行至公共场合、随地吐痰,其携带的BF.7变异毒株很快传染了数名路过的市民,造成疫情社会面传播重大风险。目前公安机关已对该病例进行立案侦查,并依法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BF.7变异毒株传染性极强、传播速度极快,感染后表现的症状包括高热、持续性咳嗽、身体疼痛、头痛、喉咙痛、嗅觉改变和食欲不振等。市民要持续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养成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密切关注既往7天内旅居地的疫情状况和本人及家庭成员健康状况,一旦出现上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诊,在未排除感染风险前不出行。全市居民小区、单位和相关领域、行业、场所和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经营(管理)单位,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督促劝导进入人员严格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查验行程卡和核酸检测结果”。对违反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按规定配合落实防疫措施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鉴于国内、省内疫情严峻形势,建议高风险地区、7天内有一定范围社区传播或已实施大范围社区管控措施的区县人员暂缓来(返)浏。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群众减少跨地市出行,非必要不前往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区及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旅游或出差,避免前往境外和国内高中风险地区。
6.严格控制大型活动举办,10月31日前,原则上不安排大型活动,特别是有外省人员参加的活动。非必要不举办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压实防控主体责任,制定活动疫情防控方案向属地政府报备,严格落实到位。倡导从简举办婚丧嫁娶,严控参加人员数量,并提前3天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村(社区)进行疫情防控指导督促,参加活动的外省来(返)浏人员应至少完成“3天2检”措施。
近期重点疫情发生地入湘人员健康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