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疫情防控再升级 餐饮场所严禁堂食
关于餐饮场所严禁堂食的通告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倍增。为深入贯彻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到严防严控,坚决阻断疫情扩散蔓延。
现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全县宾馆、饭店、酒店等餐饮服务提供者严禁提供堂食服务。夜市、早市、大排档仍暂停营业。
二、加强取餐和外卖管理,在餐饮服务单位门口设置取餐台,禁止外卖送餐人员和取餐人员进入经营场所,严格执行人与人之间“一米线”距离,严防人员聚集。
三、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确保经营环境卫生整洁和食品安全。
四、严格落实采购使用进口冷链食品有关要求,执行防控措施,禁止购进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五、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严格落实禁止堂食等规定,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延津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