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徐圩港区封闭管理的通告
为维护海上平安,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条例》《徐圩港区封闭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文件,现就进一步加强徐圩港区封闭管理通告如下:
一、对徐圩港区实施封闭管理,范围为海滨大道以北、东西防波堤围合区域(含防波堤本身)。
二、进入徐圩港区的人员和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制度;所有进入港区的人员和车辆,应自觉接受安保人员验证;抗拒检查或违章使用证件的人员和车辆,安保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三、严禁在徐圩港区进行非法垂钓、违规赶海、使用明火等行为,严禁破坏封闭管理相关设施,包括铁丝网围墙、执勤岗亭设施等;违反者除责令其恢复相关设施外,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者,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请市民朋友不信谣、不传谣,配合封闭管理要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
(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