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 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中央和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支持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开展科研活动,提高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申报对象
项目申请人员为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第一、二、三层次培养对象,且必须是申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培养期内,已入选为省“333工程”培养对象的,不再作为市“521工程”培养对象培养,不纳入本次项目资助申报范围。
02资助重点
围绕我市高质量发展需要,聚焦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和教育、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优先支持企业、开发园区和高校院所科研成果有望尽快转化的项目。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03资助举措和资助标准
1、“卡脖子”技术攻关人才支持专项。支持引导市“521工程”培养对象聚焦我市产业链向高端攀升过程中凝练出来的“卡脖子”等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开展项目攻关。对于领衔承担2022年以来市级以上揭榜挂帅项目或在攻关团队中排名前列的、2022年以来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显著的,择优给予10—30万元项目资助。
2、重点行业领域人才支持专项。重点支持在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石化、冶金、港航物流、文化产业、现代农业、电子商务、大数据、金融、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社会治理等行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形成重大创造性研究成果、产生重大社会影响、作出重要贡献的人才申报项目,择优给予5—15万元项目资助。
3、青年人才支持专项。着眼对青年人才的接续培养和成长激励,优先给予青年人才“第一桶金”。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开展基础研究和承担重大科学技术难题攻关,择优给予3—8万元项目资助,不限层次,优先支持35岁以下青年人才。
项目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分2年拨付。项目资助经费首次拨付70%,项目完成经结题验收合格后拨付30%。本培养期内,同一名人才最多给予一次项目资助,且与市“花果山英才”双创计划资助不重复享受。
04申报及评审流程
1、申报及资格审核。驻连国家部省属单位和市直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由市牵头部门(见附件1)审核推荐;其他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县区委(功能板块党工委)人才办审核推荐。本年度申报对象限额260人,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2、项目评审。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或委托项目管理专业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下达。
05申报要求
1、 各县区(功能板块)、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工作,及时将申报工作通知到市第六期“521工程”培养对象,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培养对象按照资助重点进行项目申报。
2、项目申请人应客观、真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项目经费预算要合理。严禁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伪造材料等科研不端及失信行为。项目申请人及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需签署《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纳入诚信档案,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各县区(功能板块)、各牵头部门要按照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对申报材料内容进行把关,严禁审核走过场、流于形式。
06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诚信承诺书、项目申请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二份(纸质封面,平装)。
申报的材料主要有:
(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见附件4)。
(3)其他附件材料:属国家、省(部)、市(厅)级重点项目的申请项目要提供项目批件,自选申请项目要提供相关的基础、论证材料;申请人获市(厅)级以上主要科技成果证书复印件;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具有代表性的著作、论文或研究报告等。
(4)《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其中“申请资助项目主要内容”栏请认真填写,限300字以内,见附件5)。
2、申报材料(1)、(2)、(3)要按人分装入袋,并贴上封面(材料袋封面格式见附件6)。
3、申报材料需同时在“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网址:http://yzs.lygdj.gov.cn/)“人才工程”—“521人才培养工程”—“521培养对象”—“521项目资助”模块进行网上报送(先进行单位注册、人才注册、521培养对象登记方能进行申报)。驻连国家部省属单位和市直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由市牵头部门审核提交;其他单位培养对象申报的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相应县区委(功能板块党工委)人才办审核提交。系统申报开启和关闭时间分别为2023年6月1日、2023年6月30日,逾期将不能提交申请。
4、请各县区(功能板块)、市牵头部门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袋装)及《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文档报至邮箱:skjjfgc@126.com。地址: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A座市科技局416室。
5、有关材料可从连云港党建网(http://www.lygdj.gov.cn)“通知公告”专栏下载。
联系方式:
1.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李志佳,85804232;
2.市科技局政策法规与监督评估处,杨华林,85802043;
3.连云港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技术支持,李甲,18262791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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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牵头部门及归口单位
2、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名额分配表
3、连云港市第六期“521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申报材料诚信承诺书
4、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书
5、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
6、连云港市第六期“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科研项目资助经费申请材料袋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