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焦裕禄(1922—1964),山东淄博人。194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在本县区武装部参加工作。解放战争后期,随军到河南尉氏县工作。1953年6月起,在洛阳矿山机器制造厂担任车间主任、科长。1962年12月起,先后任兰考县委第二书记、书记。他带领兰考人民治理内涝、风沙、盐碱三害,终于改变了兰考县的面貌。1964年5月14日,因癌症逝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
2、孔繁森(1944—1994),山东聊城人。1966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1年8月参军,历任济南军区总医院警通排战士、共青团聊城地委常委、聊城地委宣传部副部长。1979年作为援藏干部赴日喀则地区任地委宣传部副部长,后改任岗巴县委副书记兼县检察院检察长。1988年第二次进藏,先后任拉萨市副市长,阿里地委书记兼阿里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阿里地区政协主席。他跑遍了全地区106个乡中的98个,行程8万多公里,与藏族群众结下了深厚友谊。1994年11月29日,在新疆考察边贸工作途中因车祸不幸殉职。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称号,被追授“模范共产党员、优秀领导干部”称号。
3、谷文昌(1915—1981),河南林州人。194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50年,他随解放军南下至福建省东山岛,先后担任东山县城关区委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长、县委书记。1964年调任省林业厅副厅长。“文革”期间下放宁化县农村劳动,1972年后任龙溪行署林业局局长、农办主任、副专员。他时时处处为老百姓着想,在东山县任职期间,带领当地干部群众通过十几年的努力,在沿海建成了一道惠及子孙后代的防护林,在老百姓心中树起了一座不朽的丰碑。1981年1月30日,因病逝世。被评为“10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国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