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秭归县公租房租赁补贴
申请对象:
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选择公租房租赁补贴。
申请方式:
(一)线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并按相关提示进行操作,在线提交申请书。
(二)线下申请:
1.受理:申请人向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各社区居委会对信息完整的申请予以受理,并于5个工作日内同步报送至茅坪镇人民政府和县住房保障中心。乡镇居住的城镇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自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县住房保障中心。
2.审核:茅坪镇人民政府和县住房保障中心自收到社区居委会报送的申请后,于7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县住房保障中心会同县自然资源规划、民政、残联等部门对申请对象资格进行审核,于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
3.公示:县住房保障中心综合各部门审核意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终审,对审核合格对象,通过社区居委会、秭归县政府门户网站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审核不合格对象,书面通知并告知理由。对公示有异议的对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登记为公租房保障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