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时间
2021年9月1日——11月10日。
征集要求
(一)库区乡镇政府和县直各单位是藏品征集的责任主体,负责接收本辖区本部门范围内的藏品征集和社会捐赠;
(二)湖北三峡移民博物馆征集管理办公室负责接受社会捐赠;
(三)县文物保护中心负责接收各地藏品移交、登记和保管。
征集范围:
征集方式
接收公民、法人、单位和其它组织的无偿捐赠和有偿捐赠,提倡无偿捐赠。捐赠对象应根据本人意愿填写自愿捐赠表格并签名,直接邮寄和网传接收单位。有偿捐赠的根据专家组评估估价,接收单位与之签订协议。无偿捐赠的颁发荣誉证书。捐赠数量大、价值高的,在展出藏品的同时标注藏品来源或捐赠者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