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在宜昌区域范围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提取渠道
1.线上办理: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
2.线下办理:各营业部柜面办理。
提取规定
1、缴存人家庭(缴存人及配偶)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经宜昌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加梯办)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提取时间须在市加梯办出具《联合审查意见书》时间载明一年以内。
3、根据缴存人所在单元签订的《宜昌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缴存人公积金提取额度不得超过约定的分摊金额,且不高于筹资交费收据金额。
4、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不能办理提取业务。
5、一处住房提取一次,提取人应一次性集中办理提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