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猇亭区没有装修的空置房需要交物业费吗?
猇亭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回复:
根据《宜昌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后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房屋交付后未装修入住期间的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宜昌市未出台相关减免政策。
宜昌交纳物业管理费提取公积金注意事项:
1、缴存人家庭成员有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以及当年办理了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装修、租房、偿还购房贷款提取手续的,不能办理该提取业务。
2、每年提取一次,每次提取时间须间隔一年。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已实际缴纳的12个月物业管理费总额,最高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3000元。
3、提取资金转入提取人本人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宜昌区域内可办理转账业务的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招行、湖北银行、汉口银行、三峡农商行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储蓄账户。
4、提取人在公积金系统中登记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错误的,应先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登记,后办理提取手续。办理个人信息变更请参阅中心网站《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变更登记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