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大厅:湖北省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湖北省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五楼综合窗口A6
办理流程:
1.受理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同意初审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以下程序根据国家有关的规定和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且不计入审核承诺时限:
(1)、需进行现场踏勘的;
(2)、需进行专家评审咨询的;
(3)、需要委托咨询的;
(4)、需要按程序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
(5)、需提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的; 需要进行公示的重大投资项目,按规定进行公示后,参考所征集到的意见和建议移交首席代表签字审批。
2.审核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同意初审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提出“不同意”的初审意见。情况复杂的可以征求有关部门意见或通过听证会等听取意见,或进行实地考察
3.审批
首席代表对本期申请办证受理人员材料进行过程和条件核查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签字作出审批决定。
4.办结
将加盖首席签字、印章制证登记表移交后台人员制证。
5.送达
将证书颁发申请人,按邮寄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