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地点: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社保分中心,环城北路40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申请时限:无
受理条件:
(1)就业困难人员和农村学员参加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开展的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
(2)培训合格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
(3)与培训补贴同时申报。
禁止性要求:
(1)对一年之内已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的人员不予受理;
(2)不能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的人员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