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城区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11月27日)

社会热点2022-10-13 14:14:44佚名

潍城区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11月27日)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11月2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青浦区新增3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浙江省、江苏省部分地区也发现相关病例,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入我区的风险,现就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现居潍城区,近期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人员〔11月10日以来有上海市、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苏州市和徐州市旅居史,11月17-18日参加了在上海举办的“2021首届中国国际财税博览会暨第四届FLF中国财税领袖前沿峰会”的人员,及其他发生疫情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同时空伴随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因不报备、不如实报告或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居民发现有上述情形的人员,要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道(开发区、发展服务中心)报告。所有居民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区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故意隐瞒旅居史导致疫情传播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根据《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请广大居民持续关注全国疫情形势变化、中高风险地区调整情况、相关感染病例行动轨迹。近期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国内疫情重点地区。

  四、广大居民要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科学佩戴口罩(尤其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前往医疗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等必须正确防护)、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提倡公筷、公勺或分餐制。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需规范佩戴口罩,全程做好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办法。凡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按照“应接尽接”原则,尽快持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接种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保护自己,呵护家人,共筑免疫屏障。

  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188752

  区疾控中心电话:8322637

  于河街道办事处电话:8169555

  望留街道办事处电话:5602883

  北关街道办事处电话:8322828

  西关街道办事处电话:8320140、8321700

  南关街道办事处电话:8559811、8559007

  城关街道办事处电话:5607070

  潍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电话:8559877

  乐埠山生态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电话:8119968

  军埠口综合项目发展服务中心电话:7033001、8129686

  潍城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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