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醒(10月18日)

社会热点2022-10-13 15:52:49佚名

潍坊市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醒(10月18日)

  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提醒(10月18日)

  当前,境外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本土病例零星散发。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守护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紧急提醒如下:

  一、重点地区来潍返潍人员请主动及时报备。对10月1日以来陕西西安市,甘肃嘉峪关、张掖市,内蒙古额济纳旗,宁夏银川市旅居史,以及与阳性病例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酒店报备,配合执行我市疫情防控措施。如因不报备、不如实报告或不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二、合理安排出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动态,非必须不出境,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等疫情重点地区。前往低风险地区的,应提前了解目的地相关防疫政策,返程后做好健康监测,配合属地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科学佩戴口罩,尽量不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勤洗手,常通风,保持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节假日减少不必要的聚会,倡导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拒绝食用野味;在商场、超市、酒店、影剧院、体育场、火车站、机场候机室等公共场所及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配合做好戴口罩、验码测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防控措施。

  四、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本人或家庭成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诊治,就医过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但仍未接种及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尽早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重点人群,及时进行加强接种。

  潍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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