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租金标准调整内容

社会热点2022-10-14 08:56:02佚名

淄博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租金标准调整内容

  一、调整内容

  租金标准由现行的主城区(含高新区)每月每平方米8.0元、其他区县每月每平方米7.5元统一调整为每月每平方米14.0元,以家庭为单位,租房面积原则上控制在90㎡以内,确定职工租赁自住住房的提取额度。

  未提取2019年度租金的职工,请就近到各住房公积金服务厅办理,提取额度仍按照调整前租金标准执行。其他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时间

  该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请拨打12329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登录淄博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或者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本文标签: ,住房公积金  ,租金  ,标准  ,额度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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