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防指、济宁高新区、太白湖新区、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防指,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可能于29日从鲁东南进入我省,27 日,受其外围云系影响,鲁东南、鲁中和半岛南部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28〜30日,我省大部分地区有暴雨局部大暴雨或特大暴雨。同时风力自南向北逐渐增大,黄海中部、渤海、渤海海峡和黄海北部7〜8级、阵风9-11级,内陆地区6〜7级、局部阵风8-10级。为全力做好迎战第6号台风“烟花”准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精准,指挥畅通
要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防汛责任人要在岗在位,靠前指挥,原则上不准外出,停止休假。市、县、乡、村、企各级责任人及学校、医院等重点部门单位领导要全员在岗,确保遇有险情第一时间组织指挥抢险救灾。
要严格执行防汛工作领导带班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各县(市、区)负责人要在指挥部坐镇带班指挥,确保汛情险情及防汛调度指令及时上传下达。要强化防汛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全面收集汛情、险情、灾情信息,特别是遇突发险情、灾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
大中小型水库、闸坝行政、技术、管理“三个责任人”要全部在岗在位,要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必须全部到现场值班。
二、 加强监测预警,加密会商研判,确保正确决策
要密切关注台风路径、强度及风雨影响走势。气象、水利、水文、自然资源等有关部门要组织骨干力量,加密测报频次,实时监测风、雨、水、地质等情况,滚动分析测报,努力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精准度,及时发布灾害预警,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要进一步强化联合会商研判,建立滚动会商机制,精准分析研判雨情水情险情灾情发展趋势,确保正确决策,科学安排部署防范和应对措施。
三、 预置抢险力量,确保有效救援
加强对防汛专业救援力量、企业力量、社会救援力量的统筹, 强化与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队伍联动,确保及时得到部队的支援。重点险段、重要部位要提前预置抢险队伍,加大冲锋舟、救生设备、排涝清淤、应急通讯等抗洪装备配备,确保高效救援。各县市区防指要将抢险队伍及预备队的人员、数量、负责人、集结场地、联系方式、预置情况于27日下午5时前报市防办。
四、核准物资装备,前置到关键部位
对防汛救灾工作必需的砂石、机械、装备、帐篷、衣被、粮食、药品等物资,要备齐补足,重点水库、闸坝、河道、险工险段要提前预置排水泵、编织袋、铅丝笼、砂石料防汛物资。水闸、排涝泵站等重点工程部位以及医院等重点场所,要做好固定式、移动式等多样化电源配备,保证紧急时刻正常启用。要提前落实安排好运输方式、路线和责任人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物资要全部前置到卡点、堵点、风险点处。
五、完善转移预案,做好群众转移避险准备
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病险水库、头顶库威胁去、低洼易涝区、老旧小区、工地简易板房、旅游景区、城乡危房、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区域,要落实好群众转移,细化实化人员转移方案,安置点位置,安置路线要进一步明确,并安排转移责任人,确保迅速果断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人。要认真谋划好库区、涝区、山区、蓄滞洪区群众点对点、村对村的转移安置准备工作,救灾物资的运输、发放、保障工作,要安排好专人负责,专班运行,做到转移有组织,有秩序,有保障。要切实做好转移人员安置工作,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业医护人员,妥善解决转移安置群众的生活困难。商务部门要提前与大型商超联系,做好救灾食品、饮用水保障工作,发改部门要准备好帐篷、衣被等救灾物资。所有医疗机构要做好人员、设备、技术和药物准备,做好卫生防疫,根据灾情趋势随时救援。公安机关要做好转移路线、转移地点的安保工作。
六、做好企业安全防范,严格执行停产撤人规定
各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等规定,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坍塌等事故发生。地下矿山要对全部工作水泵、备用水泵及潜水泵进行联合排水试验,对水泵、水管、闸阀、配电设备和线路按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要深入排查矿区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及有关水利工程的汇水、疏水、渗漏情况,对地面塌陷裂缝进行封堵,防止地表水倒灌井下。要配备应急电源,开展外电中断专项应急撤人演练,确保矿山外部电源丧失后的井下人员安全撤离。所有危化品企业要强化防雷电、防台风、防爆、防超温超压管理措施,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仓库,要立足防大汛进一步完善防雨、防水、防潮措施;易受洪水侵入危害的,必须加固厂区周边堤坝等防水设施;雷雨天气条件下,油、气储罐要及时停止装卸; 要通过危化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系统加强对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动态监控,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置,严防发生泄漏、爆炸和环境污染等事故。
七、 突出城市防汛重点,把城市安全作为重中之重
全市所有低洼易涝点要落实防御措施,提前预置强排队伍、移动排水装备,下穿式立交桥、涵洞、地下商场、地下车库、人防工程、危旧房屋集中区等重点区域要尽快排查,查出隐患立即整改。对正在建设的铁路、公路、市政道路等工程要采取针对性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和响应机制,做好施工设备、基坑和暗挖工程安全管理,妥善做好施工人员转移安置等工作。加强在建项目工地驻地安全风险防范,重点排查项目部和宿舍安全隐患,严禁在河谷、低洼处设置办公区和宿舍区。对室外广告牌、路边树木、电线杆等及时进行防风加固,防止出现坠落、触电等事故。要做好电力、通信、供水、燃气、交通等基础设施应急准备,备足备好抢险队伍和设备,一旦出现问题,及时抢修维护。重要天气过程,果断采取停产、停业、停工、停学、停运措施,关闭景区,劝离转移游客,确保安全。
八、正确引导,加强舆论宣传
市主要新闻媒体应实时播报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要加大公众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网站、手机和微信等平台,滚动播报台风路径及预警信息,并将台风和强降雨防范知识及时告知社会大众,提醒公众科学防范,提高全民防灾意识和自救能力。各级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舆情监测和宣传引导工作,及时准备发布权威灾情信息,积极报道抢险救援情况,及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问题,着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参与防汛抗洪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千方百计保障市场供应,确保供应充足、质量安全、价格平稳。
联系方式:2901231, 2907579;
电子邮箱:jnyjfx@ji.shandong.cn
济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