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3日—24日,内蒙古额济纳旗公布19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具体情况如下:
确诊病例25: 刘某某,男,25岁,额济纳旗人民医院医生,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太豪小区。
10月17日上午上班,下午居家,晚上夜班;
10月18日上午下夜班做核酸检测后居家再未外出,晚上夜班;
10月19日下夜班回家休息,下午16点左右到过阳光小区、团结小区、金丰源门口菜店、薛大菜店、若水家园、爱心蔬菜批发部(胡杨花园南门);
10月20日16:00到单位,晚上住单位;
10月21日全天均在单位,晚上23时回家。10月22日全天在单位。
确诊病例26:张某某,男,32岁,工人,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温和小区。
10月16日—19日期间,每天往返于居住地和翡翠园工地;
10月17日—18日期间到过学府花园工地;
10月17日和10月19日晚到过温和小区俊豪生活超市;
10月18日中午到过民族生活超市;
10月20日居家。
确诊病例27:张某某,男,35岁,水暖工,现住额济纳旗客运站对面苏家管业商铺。
10月9日—18日,每天基本往返于居住地和学府花园工地;
10月19日去额济纳旗客运站后的核酸采样点做核酸检测,晚上8点左右去过住处附近的凌鹰商行购物;
10月20日活动轨迹和10月19日基本相同。
确诊病例28:迟某某,男,23岁,打零工,现住大漠酒店旁边平房。
10月16日—18日每天往返于居住地和学府花园工地;
10月19日下午到过达来呼布镇派出所和车辆管理所;
10月20日居家未外出;
10月21日到过爱灸堂健康服务中心。
确诊病例29:倪某某,男,48岁,打零工,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温和小区南门对面平房。
10月18日约11:00到过华联超市,约12:00到过张掖菜店;
10月20日到过阳光小区;
10月21日到过北环牧人路;
10月22日到邮政局旁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10月23日居家未外出。
确诊病例30:刘某某,男,79岁,退休职工,现住达来呼布镇太豪小区。
10月18日上午到过刘尚辉诊所,约12:10到过杨老二拉面馆,之后回家再未外出;
10月19日—20日行动轨迹和18日基本相同;
10月21日上午居家,约12:00在太豪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后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2日,全天居家未外出。
确诊病例31:尹某某,女,40岁,阿盟医药老百姓大药房五分店工作人员,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阳光小区。
10月9—22日每天基本往返于阳光小区和工作药店,到过阳光小区附近清扬果蔬店;
10月23日居家未外出。
确诊病例32:苏某某,女,31岁,额济纳旗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天赋小区。
10月16日到过八道桥景区,19:30到炭火烧烤吃饭;
10月17日12点到大漠宴会厅参加婚礼,约15:50去杨家麻辣烫吃饭,约20:00到三千胡杨酒吧就餐;
10月18日17:30在额济纳旗疾控中心采样点做核酸采样,后回家再未外出;
10月19日,上午正常上班,下午穿防护服戴口罩在阳光小区入户,调查统计核酸检测人数,19:05在阳光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后回家再未外出;
10月20日,上午在家休息,中午13时在天赋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下午14:30去阳光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10月22日凌晨1点在阳光小区值班,上午8点在阳光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确诊病例33:吴某某,女,25岁,额济纳旗人民医院护士,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康馨花园。
10月18日7:30在额济纳旗人民医院做核酸采样,然后在医院上班,22:00入住金丰源隔离酒店,参与隔离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再无外出;
10月19日—23日,在金丰源隔离酒店参与隔离人员的健康登记工作。
确诊病例34:刘某某,男,54岁,待业半年,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政法小区。
10月19日—22日,居家未外出;
10月21日—22日在政法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确诊病例35:余某某,男,37岁,京东家电超市员工,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阳光小区。
10月15日—10月16日,每日正常上下班;
10月17日19:20,在麦尔燕清汤羊肉馆就餐;21:30在汇丰超市购物;
10月18日在阳光小区领先蔬果店买菜;
10月22日上午10点自驾去疫情卡点领取政府发放的食品。
确诊病例36:侯某某,男,13岁,额旗中学八年级学生,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太豪小区。
10月9日—16日在学校上学;
10月17日—22日因学校停课,居家未外出。
确诊病例37:裴某某,男,51岁,公安干警,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阳光小区。
10月16日—17日早到阳光小区东南小公园锻炼,晚上到过温和小区门口彩票店;
10月18日到全民健身中心采样点做核酸采样,其他时间居家未外出。
确诊病例38:谢某某,女,84岁,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阳光小区。基本在小区内和周边活动。
确诊病例39:周某某,男,22岁,打零工,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派出所西北边的平房区。
10月18日早到团结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10月19日18:00到金丰源酒店对面微信收款码为“夜来香烤吧”的超市购物;
10月20日17:30 到一道桥胡杨林游玩;
10月21日18:00到团结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10月22日10:00到达镇派出所对面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确诊病例40:岳某某,男,38岁,打零工,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派出所西北边的平房区。
10月18日约9:30到成吉思广场西门对面鲜品汇生超市买菜;
10月20日约16:00到丰景家园对面水果蔬菜店买菜;
10月22日10:00到达镇派出所对面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确诊病例41:高某某,男,65岁,额济纳旗星晨煤业贸易有限公司职工,现住额济纳旗星晨煤业贸易有限公司职工宿舍。
10月10日—21日,基本往返于宿舍、单位食堂、地面硬化工地,除核酸采样外未离开公司。
确诊病例42:刘某某,女,68岁,退休,现住额济纳旗若水家园北墙外自住平房。
10月16日约16:00到晓花蔬菜水果批发店买菜;
10月18日居家未外出;
10月19日凌晨1时到海关体育馆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10月20日居家未外出;
10月21日12时到若水家园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10月22日居家未外出;
10月23日13:30到源缘商务宾馆做采核酸样。
确诊病例43:包某某,女,48岁,无业,现住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政法小区。
10月17日20点左右到政法小区对面的拥军广场;
10月18日—20日居家无外出;
10月21日—22日到政法小区采样点做核酸采样。
为精准做好我市新冠肺炎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现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与上述公布轨迹有交集及近期有涉疫地区旅居史人员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主动报告14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场所,积极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及落实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二、全市各宾馆、酒店、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单位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旅客测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发现有中高风险地区、健康码和行程码异常或有病例发生地区旅居史的人员,需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或属地疾控中心报备,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三、加强个人防护,做健康第一责任人。非必要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在人员密集和封闭场所,坚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公勺公筷、咳嗽礼仪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并立即联系社区(村屯),做好个人防护与隔离,等待安排专车转运或者自行驾车至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医,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四、及时主动接种新冠疫苗,筑起免疫屏障。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新冠病毒肺炎散发病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能够降低感染率、重症率和病死率,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却仍未接种的人员,包括未完成全程接种的人员尽快主动到辖区疫苗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尽快建立人群免疫屏障。
五、处理个人邮寄的境外物品或国内涉疫地区的快递包裹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在室外拆包,落实好手卫生和物品消毒处理。同时正确处理冷鲜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