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疫情期间各级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大庆疫情期间各级医疗机构管理规定最新

社会热点2022-10-15 16:44:52佚名

大庆疫情期间各级医疗机构管理规定 大庆疫情期间各级医疗机构管理规定最新

  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依然复杂严峻,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对一些容易引发疫情传播的场所和活动暂时关闭和停止

  各级医疗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禁止探视,实行预约、错峰就诊个体诊所暂停营业,外地入庆人员凭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就医。

  药店凡出售治疗发热、咳嗽等有关药品,必须核验身份证和电话号码,询问旅居史、病史,发现异常,闭环送医。

  广大市民朋友,暂时关闭的各类场所和活动,势必给您的生活带来一定影响,请大家特别是经营者给予充分理解,以实际行动构筑群防群控坚强堡垒,守护来之不易的防疫成果,共同打赢全市疫情防控攻防战!


本文标签: ,疫情  ,指挥部  ,场所  ,闭环  ,核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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