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丹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现就加强全市企业人员管理通告如下:
1. 常态化落实“五有”要求。企业要认真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五有”要求,即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等措施,同时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确保出现疫情能够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2. 严格做好企业入口管控。各企业要有专人负责对所有进入企业的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进入厂区或班车人员要规范佩戴口罩。
3. 全面排查人员行程动态。各企业(特别是人员身份复杂、流动性大的各类物流企业、群租企业等)要主动、全面、持续摸排是否有中高风险地区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旅居史的人员、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密切接触史及次密切接触史的人员、健康码为黄色、红色的人员。如发现以上人员,企业须及时上报社区,并全力配合相关部门按照风险管控要求对其进行有效健康管理。
4. 引导企业职工做好个人防护。强化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落实个人防护要求,引导职工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生活习惯。有食堂的企业要错时用餐、独立分餐,禁止聚集用餐。积极组织职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确保“应接尽接”。
相关企业疫情防控问题请咨询企业防控组办公室,电话:86522487。
丹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