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到账时间
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不准予提取的,应告知申请人原因。
公积金提取业务经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资金3个工作日内到账。
二、提取方式
1、线上办理
(1)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网上服务大厅”
(2)“镇江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3)手机APP
(4)自助终端个人网上业务渠道
2、线下办理
到公积金中心服务大厅办理提取。
三、业务办理范围
线下办理提取业务范围为全部提取情形。
线上办理提取业务类型范围为购买自住住房、租房、偿还自住住房商业贷款、离退休销户、离开本市销户、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