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1)个人申请养犬条件
1、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暂住本市的合法身份证明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4、个人申请养犬的,每户只能饲养一只犬。
(2)单位申请养犬条件
1、单位因护卫、表演等特殊需要的
2、具有单位法定代表人、专职养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有场地使用证明
4、单位内部设有固定的犬舍,犬只实施圈养、栓养
犬证申领流程
1、先到农林部门接受狂犬疫苗预防接种
2、凭农林部门出具的免疫证明(从境外进口的犬,凭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检验检疫证明),到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领取《犬类饲养证》和犬牌,同时签订《养犬责任书》。
注意事项
1、《犬类饲养证》由饲养人每年凭农林部门当年出具的免疫证明,到原登记机关验证一次。逾期不验证的,《犬类饲养证》自动作废。
2、《犬类饲养证》毁损、遗失的,养犬人应当自毁损、遗失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补证手续。
3、禁止冒用、涂改、伪造、买卖《犬类饲养证》和犬牌。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