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告知书
全市各餐饮服务单位:
近期,境外疫情输入风险居高不下,境内部分地区出现多起新冠肺炎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确保广大市民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坚决打好节日期间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句疫防指〔2021〕1号)要求,现就餐饮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1. 严格做好进入人员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卡查验;
2. 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就餐时保持距离;
3. 倡导用餐卫生,推荐使用公筷公勺;
4. 做好餐饮具及服务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营业场所环境通风;
5. 强化餐饮服务过程中防控措施,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6. 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7. 确保食品原料安全可追溯,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
8. 加强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做到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证明、无消毒证明、无追溯信息、无江苏省内出仓证明的不得使用销售;
9. 在清洗加工冷冻、冷藏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
10. 加强垃圾管理,餐厨垃圾应按规定处置,做好垃圾桶等垃圾盛放容器的清洁消毒处理。
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