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就业见习补贴申报指南(条件+方式+标准)
享受对象
接收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甬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含技师学院毕业学年学生)、甬籍16至24岁未就业且登记失业青年见习的我市就业实践基地。
享受条件
签订就业见习协议,按月发放见习生活补助且额度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见习人员缴纳工伤保险或综合商业保险。
补贴标准和期限
每接收1名见习人员,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由属地财政给予补贴。为见习人员缴纳综合商业保险的,按每人50元标准享受补贴。
实践基地招用见习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未就业青年,可补缴见习期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并按企业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部分最低缴费标准给予补贴。
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最长不超过12个月,其他人员见习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对见习期未满与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剩余期限见习补贴一并给予。对因疫情影响暂时中断见习的,相应顺延见习期限。
经办方式
见习期满后3个月内,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http://nb.zjzwfw.gov.cn)申报,或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区县(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所需材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点击下载);
2.就业见习协议;
3.被招用人员学历证明;
4.见习生活补助发放清单;
5.综合商业保险缴纳凭证(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上传劳动合同复印件)。
因企业变更等原因无法网上申报的还需提供更名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就业见习补贴申报表样表
申报单位 名称 |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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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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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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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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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见习人员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见习人员类型 | 补贴金额(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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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 补贴 | 商业保险 补贴 | 养老保险补贴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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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毕业学年学生
□16至24岁未就业青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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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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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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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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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申报见习补贴总人数 |
| 申报补贴 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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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 单位 意见 |
本单位承诺:填报信息及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责任。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 (盖章) | |||||||||
审核 单位 意见 |
经审核:符合顶岗实习补贴条件共人,均已参加工伤保险或综合商业保险,补贴总额元。 审核人: 复核人:
年 月 日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