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浦返浦人员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结束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对中高风险地区的划分单位小于乡镇(街道)的,将上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来浦返浦人员视作中高风险地区来浦返浦人员。
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以及与阳性病例在同时间段、同一空间出现的来浦返浦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对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其他来浦返浦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抵浦后需核验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阴性证明的,须至县综合服务点(塔山宾馆)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对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的地区、全域核酸检测的地区、有涉疫风险的交通枢纽来浦返浦人员,参照实施“2+14” 健康管理措施。如后续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的,参照中高风险地区来浦返浦人员变更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