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构成
1.基础分。父母一方在本县依法取得居住证的得100分,居住未满六个月无法申领居住证但主动到公安部门报备登记的得80分。
2.年龄状况加分。父母双方计得分高的一方。21至25周岁加5分,26至55周岁加7分,56至60周岁加3分。
3.文化程度加分。父母双方计得分高的一方。大专学历加5分,大学本科学历加10分,硕士研究生加15分。
4.职业能力加分。父母双方计得分高的一方。具有初级职称或中级工的加2分,高级工加5分,中级职称、技师加10分,高级技师加15分。
5.社保期限加分。在本县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得2分,6个月以上每增加1个月加0.2分,不设加分上限(父母双方可合计)。未参加或补缴不计分。
6.居住年限加分。父母双方累计加分。办理过居住登记的,按实际居住年限每满一年加1分,上限30分。有中断的每满12个月按1年计算,不满12个月不加。
7.发明创造加分。获得发明专利并转让给本县使用的每项加10分,多人共有专利的按平均数计算加分,申请人为第专利人的,按平均数得分加倍加分。
8.表彰奖励加分。按父母在本县居住、工作期间获得的各类表彰、奖励荣誉等加分。获得本县乡镇(街道)或机关部门表彰奖励的每项加5分,获得县委县政府或金华市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每项10分,获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每项加20分,获得省部级行政表彰奖励的每项加30分,获得国家级行政表彰奖励的每项加40分。同一事项获得多项表彰的计最高分,不同事项可累计加分。国家、省、市相关表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9.投资纳税加分。自主创业工商注册,投资者个人近3年连续在我县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3万元为1分,每增加1万元加1分,上限20分。非投资者个人近3年连续在我县累计缴纳工资薪金等个人所得税达6000元为1分,每增加3000元加1分,上限20分。以股权形式出资的,以其出资份额和持殷月份计算纳税额。来武投资企业两年內被评为“武义县诚信示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加10分,被评为“AA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或“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有效期内)加10分。
10.公益服务加分。按其两年内在本县参加无偿献血、干细胞采样入库、签订遗体捐献协议加分,完成1项加1分(父母双方可合计)。无偿献血每满200CC加0.2分,完成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加8分,完成捐献遗体的加20分。
11.减分项。父母有前科记录或有现实违法犯罪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提出减分意见和依据,按照指标体系减扣相应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