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资助对象
对市(区)属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互联网批发和互联网零售行业企业,从事制造业和数字经济方面专业工作1年以上,并于2020年5月4日(含)后新晋升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才(以取得资格时间为准),给予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
二、奖励资助标准
1.新晋升正高级职称的,第一年给予3万元、第二年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
2.新晋升副高级职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奖励资助。
3.新晋升中级职称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奖励资助。
三、其他事项
1.企业行业性质根据企业税务登记信息,按照国家行业分类进行确认。
2.享受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资助期间,申请人须在金华市区就业,离金或退休等情况停止资助。
3.经认定的“飞地”人才参加金华市的职称评审可参照执行。
联系方式
以上优惠政策可具体咨询市人力社保局专技处,联系电话:0579-82469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