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无牌电动车上路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电动车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若驾驶无号牌电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律予以查扣。
对未列入《公告》且鉴定属于机动车的,将对驾驶人按照驾驶机动车认定处理。
此外,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非标电动车满7年不得上道路行驶;未满七年的备案车辆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路行驶。
还没有为自家新国标电动车上牌的,赶快去下面这些地方。
诸暨市新国标电动自行车社会上牌点
除车管所、大唐中队、店口中队、枫桥中队外,你还可以去以下社会上牌点给自己的新国标二轮电动车上牌(属于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和电动两轮摩托车仍需去车管所,店口、枫桥、次坞、大唐以及牌头中队上牌)。
Q、什么时候可以给电动自行车上牌呢?
驾驶新购买并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车辆所有人应当及时到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点办理注册登记。
Q、电动自行车上牌应该携带哪些材料?
新购买的符合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本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暂住人口须提供居住证);购车发票原件;车辆出厂合格证明原件。
Q、原号牌丢失、破损怎么办?
车辆所有人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明后,经审核通过,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