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社会热点2022-10-22 23:20:23佚名

古蔺县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管控措施 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严格控制聚集性会议及活动,提倡大型会议、培训、论坛等采取线上方式举行,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在举办活动5个工作日前向所在乡镇(街道)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县市(区)的人员参加线下活动。

  提倡“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全县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和公共场所严格落实测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扫场所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以及定期开展室内通风消杀等措施。

  各旅行社不得组织赴有病例报告地区旅游包车活动,景区、文博场馆、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文化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场所、影剧院、宾馆饭店、夜市等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相关部门应对养老院、宗教场所、麻将馆、洗浴中心等加大检查力度,督促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本文标签: ,防控  ,场所  ,宴会  ,报备  ,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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