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5日起,四川省根据风险大小,将国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地市(包括地级市、省会城市、直辖市)划分为A类地区(疫情输入我省风险高的地市)、B类地区(除A类地区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其他地市),实行分类管控。
A类地区(疫情输入我省风险高的地市)
B类地区(除A类地区外,有本土疫情发生的省外其他地市)
对7天内有A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集中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
对7天内有B类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按以下方式实施分类管理:
1、对有本土疫情发生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实施居家隔离直至抵川后满7天,第1、3、7天进行咽拭子核酸检测,最后1次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
2、对有其他县(市、区、旗)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入川后实施3天2次(间隔24小时)咽拭子核酸检测,检测结果未出之前,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
最新规定:所有非A、B类地区来(返)川人员入川后3日内,须进行2次核酸检测,其中,首次核酸检测在入川后24小时内完成,间隔24小时后,进行第2次核酸检测。
非A、B类地区的来(返)川人员完成首次核酸检测且结果为阴性,可以正常出行。
非A、B类地区的来(返)川人员入川72小时后仍没有完成2次核酸检测,其天府健康通健康码将被赋黄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