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严防疫情通过交通运输工具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疫情防控期间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雷霆”行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称“非法营运行为”,是指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严禁在“两站一场”(火车站、汽车站、机场)周边、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点区域以任何形式揽客、拉客,或者利用微信群、QQ 群、电话等形式,以“拼车”“顺风车”为名,违规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严禁在车辆后备箱(车厢)藏匿重点涉疫地区人员逃避防疫检查,从事非法营运行为。
三、对疫情期间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交通运输部门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呼吁广大市民充分认识非法营运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拒乘。鼓励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提供线索及相关信息经查证属实的,将根据非法营运危害程度给予举报人500-1000元的奖励,举报人信息将得到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510)81089088、82728110
无锡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