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餐饮消费券,共投放500万元消费券,定向促进餐饮领域消费,带动形成消费热点,引导消费需求释放,促进消费市场恢复。
1.参与商家:全区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纯客房住宿企业除外)
2.发放标准:分50元,100元,200元,400元四种面值。单笔消费满200元以上的可用50元面值一张,满500元以上的可用100元面值一张,满1000以上的可用200元面值一张,满2000以上的可用400元面值一张。单张小票限用一张。
3.使用范围:仅餐饮消费使用
4.发放平台:百观新闻客户端
5.发放时间:分3轮
第一轮:2022年6月20日(周一)上午10点
第二轮:2022年6月27日(周一)上午10点
第三轮:2022年7月4日(周一)上午10点
6.使用时间:2022年6月20日——8月2日。单张消费券有效期为30天。